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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哪些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5-30 15:24)    点击:207

不得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有哪些?

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,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:

()债务人住所变更,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;

()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,中止执行程序的;

()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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