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段耀峰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找洛阳律师 段耀峰律师13937910360 :卫生所医生不行药物皮试导致患者死亡构成医疗事故罪吗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7-25 11:29)    点击:151

找洛阳律师 段耀峰律师13937910360 :卫生所医生不行药物皮试导致患者死亡构成医疗事故罪吗?

 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。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。所谓严重不负责任,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。医生明知不做皮试就注射青、链霉素可能会导致过敏反应,发生严重后果,但却轻信可以避免,未经皮试直接注射后引起患者过敏性休克并死亡。其行为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。如果医生的行为发生在1997年《刑法》施行前,检查机关指控玩忽职守罪,应以“从旧兼从轻”原则认定为医疗事故罪。

 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段耀峰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医疗事故  公司法务  刑事辩护  工程建筑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段耀峰律师,段耀峰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段耀峰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37910360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段耀峰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洛阳律师 | 洛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段耀峰律师主页,您是第26047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