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什么特殊规则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10-21 15:38) 点击:175 |
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有什么特殊规则? 借款合同,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,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。其中,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,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。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。按合同的期限不同,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、不定期借贷合同、短期借贷合同、中期借贷合同、长期借贷合同。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,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、商业借贷合同、农业借贷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,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。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,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: 1、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,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。 2、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,视为无偿借款。 3、自然人间有偿借款,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规定,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;不允许计收复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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